任地盤工人的男被告(49歲)及當侍應的女被告(48歲)涉於去年2至9月期間,在葵涌寓所內多次虐打及襲擊12歲幼女及18歲長女,女被告昨在庭上多次拭淚。裁判官溫紹明准許兩人保釋,惟嚴厲警告兩人不要嘗試接觸控方證人,即兩名女兒,否則可能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據悉,控方指男被告曾用鐵通打長女頭部,因不滿長女為他多買一箱啤酒,致她頭部紅腫及有瘀傷;亦試過因幼女偷食雪櫃鴨肉,摑她十幾巴掌,令她面部留有瘀斑,又涉曾用皮帶箍幼女頸。
女被告則涉掐幼女頸。長女後來向社工揭發及報警,而幼女被送院治療,亦已申請保護令。兩女的頭及面均有傷,幼女現居於社署安排的處所,長女則住在學校宿舍。
案件編號:WKCC3014/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