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變竊聽 監察專員:執法人員要警剔

蘋果日報 2018/12/04 14:37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涂謹申法律專業保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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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7年周年報告簡介會今日召開,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表示,去年有80宗個案涉及可能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當中8宗最後無意中取得相關保密權,較前年1宗大幅增加。他認為,與市民使用法律服務有關,建議執法機構人員在執行截取職務時要保持高度警惕,但對整體表現感到滿意。
石輝對於執法機關人員無意中取得有關資料,是難以避免。但他指部份個案是執法機構人員處理失當,反映有關培訓、警覺性和對條例的熟悉度不足,建議執法機構需更妥善保障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安排,在申請文件中述明查找過往申請的時間,並詳述終止理由及相關情況等。
報告中,2013年一宗涉及截取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專員於2017年查核受保護成果後發現,該執法機關在察覺「據報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當日前一天,截聽到一項通話顯示目標人物已被逮捕,但沒有向小組法官匯報。專員要求該執法機關解釋,對方解釋有關人員注意到該項較早前通話提及逮捕的事情,但目標人物和來電者均非目標人物,故沒有向小組法官匯報該項通話。為提醒該人員執行職務時提高警覺,該執法機關向她給予口頭勸諭(非紀律性質)。專員對該人員在處理時不夠警覺,表示失望。
專員又隨機抽選一項訂明授權的個案,以查核其受保護成果時,發現兩項截取通話包含資料顯示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可能性提高,但兩項通話也沒有匯報予小組法官。據執法機關解釋,有關人員按其對該兩項通話內容的判斷,認為不涉及可能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該執法機構結論是,不向小組法官匯報該兩項通話屬異常事件,為有關人員一連串錯誤判斷加上他執行截取職務時欠警惕所致,但不涉故意犯錯,故向該人員發出屬紀律性質的口頭勸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簡介會上,促專員檢討現時實務守則,減少該類聲稱無意中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資料的個案。他又關注到現時越來越多人用手機應用程式溝通,希望有關條例保障範圍可以一併涵蓋。石輝回應指,如要修例應由政府決定。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午討論報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於執法機關申請秘密監察的數目減少,質疑前線執法人員壓力大,故抱「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心態減少申請,變相阻礙維護公共安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每年數字反映實際情況,「拆開一年睇唔係咁全面,2012年仲少得6個(申請)」,強調執法機關如有需要都一定會採取適合行動。李又指,不同紀律部隊有不同的訓練,針對執行有關條例的人員亦會有特別培訓,並不時有即時訓示及舉行研究會、工作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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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輝指部份個案是執法機構人員處理失當,反映有關培訓不足。朱家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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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希望專員檢討現時實務守則,減少該類聲稱無意中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資料的個案。朱家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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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