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隱瞞,拿出社署信及銀行存摺作證。被告及後上廁所,返回客廳時見死者將他的衣服全部剪爛,並「兜口兜面」向他說:「冚家X,最多同你死過」,然後將信和存摺撕爛。被告不忿,將香蕉皮掉在死者身上,死者先擲拖鞋還擊,繼而持生果刀指向被告。被告搶過生果刀,但不慎𠝹傷3隻手指。
死者最後從廚房取出鎚仔,打向被告的手臂。被告一方面以手擋,同時成功奪去鎚仔,跟着以鎚仔打死者頭部左邊。被告形容躺在床上的死者「暈咗瞓喺度」,而被告當時亦「成個人失控」,忘記打了死者多少下。被告事後為自己的傷口貼膠布,並將被剪破的衣服扔掉。
晚上11時,被告見死者的皮膚轉黃色,相信她已死去,被告當時「好驚、好傷心,後悔」,獨自哭泣。後來他的兒子登門探望,被告為免兒子見到死者遺體,不讓兒子入屋,兩人站在門傾了一會。
而當晚被告難以入睡,「成晚醒,個心唔安樂」。翌日中午,被告向兒子和盤托出,他向兒子表示想自殺。被告昨在庭上憶述到這處時,流下淚來。
他指兒子和媳婦阻止他,兒子並勸他:「自首啦,爸爸。」被告感覺「個心亂晒龍,唔知點好」。直至兒子後來報警,被告被帶上警車。
案件編號:HCCC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