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兩名均為二十二歲同任裝修工人的受害人,凌晨時分相約朋友酒吧見面,黎其後到酒吧外聽電話,卻不慎撞到一名男子,黎雖然即時道歉,但仍遭對方指罵,及後一夥人加入罵戰,且被圍毆,黎的頭部遭硬物重擊跌在地上。
賴上前制止並說「再打就打死人啦!」惟對方一夥轉而襲擊賴,其中一人更從一輛停泊路旁的私家車拿出鐵鋸,向賴頭部施襲。賴以左手擋架,致前臂受傷,幸能負傷逃離現場。受害人的朋友目睹兩架私家車迅速駛離現場,於是記下車牌,警方憑車輛資料拘捕本案被告,他被認出為當晚施襲的其中一人。兩名受害人送院治理,其中黎的頭骨骨折及腦部受傷,賴的左手多處神經及肌腱完全撕裂。
案件編號:DCCC10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