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下三個包括「研究處理先進療法產品處所的規管」等工作小組,將於未來一、兩個月組成。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會後透露:「希望小組可制訂列表作區分,醫療程序一定由註冊西醫負責,若由美容師做,就違反醫生註冊條例,即係無牌行醫,要接受法例規管。」若程序涉及醫生,但醫生無做足程序,為病人解釋風險及提供選擇等,便可能違醫生專業守則,須接受醫務委員會聆訊。被問及委員會檢討範圍無針對毒針事件,高永文作否認。
陳漢儀指,已與消委會及海關開會,同意加強監察醫療美容廣告,若牴觸商品說明條例會交海關跟進。署方已審查市面400多個廣告,超過100個廣告牽涉入侵性醫療程序。當中來自20多間公司,當局已巡查其中11間,無發現藥物。有10間公司有註冊西醫,餘下1間沒有,該公司接受巡查時無進行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