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念中一少女涉嫌將初生女嬰從三樓住所拋落平台,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暫毋須答辯,待索閱精神及醫生報告,其母指少女與父親關係欠佳,故搬到祖母家中居住。裁判官認為少女雙親對她關心不足,叮囑他們「由今日開始家長主動盡番佢哋嘅責任。」
少女母親昨晨陪同女兒出席兒童庭聆訊,母親自稱承受莫大壓力,裁判官聞言立即表示「點解唔搵老公分擔吓?」母親指女兒與年近七旬的祖父母同住,裁判官稱奇,隨即詢問「係咪有乜嘢苦衷?」獲知少女與父親關係欠佳才搬走,與祖母同住,而祖母住所鄰近少女就讀的學校,母親每天都會前往探望女兒。
裁判官認為,少女家人對少女的照顧不足,發生如此嚴重的事件後,裁判官希望少女雙親多關心女兒,社署亦會跟進事件。
辯方律師指,少女今年2月因懷孕而輟學,家人不知少女身懷六甲。
現年15歲的女被告頭紮馬尾,一臉稚氣,被控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控罪指她於本月25日在石硤尾南山邨的三樓住所,將剛出世嬰兒的屍體從廁所窗戶拋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