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十一月,勞資審裁處發出指引,裁定馬會的確拖欠馬會員工假期,必須清楚計算包括三位副練馬師何敬森、何汝華、洪偉平及騎馬人郭廷等在內的原訴人欠假數目,並安排補放假期,但毋須以薪代假。判決後,馬會隨即下令何汝華、何敬森及洪偉平停職放假,假期長達一年,其間不准返回馬房,並暫時晉升其他馬會員工,以代替三人之副練職位。
何敬森、何汝華不滿馬會上述安排,再次入稟勞資審裁處,要求停止放假復職,並排期於本周五聆訊。而另一方面,馬會以本地練協主席黃汝安並非馬會全職僱員為理由,拒絕商討有關問題,本地練協因此改選洪國興為主席。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