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兒說,在工會多番爭取下,公司去年11月起試行每月不多於4天有薪工會假,假期日數由工會提出向資方申請,上月工會則只申請兩天工會假,工會理事可利用假期處理會務、培訓及應付勞工處巡查等。
工會假在港並不普遍,除了英航,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理事每月獲兩天與資方開會的有薪假期,另有兩日工會內部開會日,這兩天無薪但工會會發放津貼。
太古飲料(香港)職工總會前會長陳慶龍透露,工會早前向資方爭取一年300日(全體工會理事)的工會假,由工會安排給20名理事或有參與工會會務的會員放取,但公司只願意向工會正副會長發放每年3日假期,工會已拒絕有關方案並會繼續爭取。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