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網絡(港視)在2009年12月提出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前年10月行政會議決定否決港視的申請。港視去年1月就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下午下達判辭,宣判港視司法覆核行會不發牌一案,港視勝訴。
下午五時四十分,港視發聲明,內容如下:
「香港電視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根據1998訂立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免費電視服務的發牌並無上限;香港電視一直希望為香港社會帶來歡樂和更多高質素的娛樂節目選擇,支持本地創意工業的發展,此立場至今不變。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表示:『非常感謝法庭的裁決。我相信,香港電視的同事和香港人一樣開心,對勝訴感到興奮。由始至終,香港電視只有一個簡單的願望,是希望為香港人帶來更多免費娛樂,減少社會的怨氣、矛盾和對立。我懇切希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能重新考慮香港電視的申請,盡快批出免費電視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