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賠$3.6萬】吉林紅黃藍幼園虐童 17家長不滿賠償上訴
朝陽區北京幼兒園民事賠償四平中院紅黃藍
北京朝陽區的紅黃藍幼兒園,早前被揭幼童遭針扎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原來以「特許加盟」形式經營的吉林四平紅黃藍幼兒園,早於2015年已爆出虐童案,上月就民事索償方面,判處幼園前負責人向17名家長、按每名受虐幼童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6萬港元),但家長不服上訴,四平中院將於後日(27日)開庭二審。
事發於2015年,四平紅黃藍幼兒園有十多名幼童被針扎、恐嚇虐待,最終,涉案的4名教師被以虐待被監護人罪追究刑責。
民事索償部份,鐵西區法院認為,案件屬侵權責任糾紛,原告請求退還管理費用無法律依據,其所提誤工費,以及原告接受心理輔導產生的費用,也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對於原告要求5萬元(約6萬港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額過高,酌情賠償3萬元。
原告代理律師閆凌宇、陳瑜瑋稱,他們一共代表9個家庭的案件,都是同日作出判決,受害家庭均獲賠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判決理由基本相同。另外一些家庭的理律師趙家一也證實,多個受害家庭所獲賠償判決,亦為每人3萬精神撫慰金,理由基本相同。
多名家長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陳瑜瑋認為,法院對每名受害幼童的精神撫慰金賠償金額,應該根據每個幼童的情況來判斷,而不應該一刀切判賠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