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投訴警察部份查證屬實 PK鄧唔認針對記者:已提醒前線要「表現專業」

蘋果日報 2020/03/21 15:38

監警會投訴警察課反恐條例鄧炳強抗暴之戰

逆權運動以來,警方濫權濫暴無日無之,更多次在衝突現場近距離用胡椒噴霧掃射記者、言語辱罵及推撞記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否認是針對傳媒,承認有警員辱罵記者為垃圾是不當言語,強調已要求管理人員提醒前線警員要表現專業,「呢啲係不當嘅言語係唔應該嘅,如果有咁嘅情況,我相信我哋啲同事一定會首先作出訓斥,希望唔會再有呢啲事情發生。」他續稱,在反修例事件中,部份針對警察的投訴經調查後證明屬實,監警會正審核。

截至本月6日,警方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678宗與反送中運動有關的投訴,涉及5,141名投訴人;其中569宗為須匯報投訴,屬「行為不當」有207宗(36.4%),「疏忽職守」有113宗(19.9%),「毆打」有91宗(16%),「濫用職權」有83宗(14.6%)。
僅全面調查21宗投訴
鄧炳強接受Now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時稱,部份投訴已證明屬實,「一啲係證明屬實,一啲係無法證實,一啲並冇過錯,或者係一啲無法追查。」主持人指,反修例事件多達1,600多宗對警員的投訴、有逾5,000名投訴人,但只全面調查其中21宗須匯報投訴,質疑能否回應市民對警隊的不滿。鄧反駁,「你頭先講嘅數字,其實可能係好多人睇到同一段片段,可能覺得有問題於是作出投訴,所以其實好多係同一件事件有好多人去投訴,正正係咁嘅情況。」

去年10月,now新聞台採訪車車長在旺角警署外被防暴警的子彈擊中後腦倒地,該台攝影師當場向警員確認車長身份但遭驅趕,車長雙手被索帶反綁,警員其後將車長押入警署,拖延兩小時才送院。受傷車長除後腦中彈外,更在警署內遭警員私刑毆打,導致下巴骨裂及身體多處受傷,該台已正式作出投訴。

鄧炳強表明,將嚴肅全面調查有關事件,「收到投訴之後,我哋已經即時將有關投訴、有事發生嘅地方嗰啲閉路電視,同埋其他相關嘅記錄已經保存咗,我哋就住呢件事件係會作出全面調查,睇返當日究竟發生咩事?當日我哋同事嘅部署係點啦,同埋向有關人士攞(錄)取口供,我哋一定會嚴肅全面作出調查。」
稱相信同事 會先作訓斥
過去大半年的示威衝突現場,記者多次被警員粗暴對待,主持稱警員會驅趕記者、「行埋嚟就噴(胡椒噴霧)」、部份警員在現場高叫「多得你呢班垃圾記者」。鄧炳強否認是針對傳媒,「呢啲係不當嘅言語係唔應該嘅,如果有咁嘅情況,我相信我哋啲同事一定會首先作出訓斥,希望唔會再有呢啲事情發生……個訊息已經透過我哋管理人員、我哋係唔應該講一啲唔應該講嘅說話啦,唔應該做一啲唔應該做嘅嘢啦。」

警方就年初3宗爆炸品案拘捕17人,鄧炳強稱,正與律政司研究,改為引用《反恐條例》控告其中6名被告,「一啲嘅行為如果導致嚴重嘅財產傷亡、人命傷亡,或者對公眾人士有危害,而佢嘅意圖係要強迫特區政府去做一啲嘢事,呢個都已經切合咗罪行嘅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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