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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貴治療儀 效用誇張可疑

蘋果日報 2008/11/28 00:00


左小姐的母親及外婆曾多次到大埔一保健公司使用一款電位治療器,母親告訴她,店員聲稱坐在治療器的電氈上,產生的電流可貫穿全身,每日坐一坐即有保健功效。宣傳單張上寫明療法可調節身體能量、活化全身機能、甚至預防身體與血液老化;單張雖沒列明可醫病,卻特別推薦給頭痛、失眠、偶發便秘及肩痛人士。
左小姐坦言,對產品成效甚懷疑,惟此店提供免費試坐,她未有勸阻母親;但早前母親突支付1,800元訂購了一款IO-9000V電位治療椅,原價48,000元,店員提供特價46,800元,可12個月分期付款。她心感不妙,遂到店了解,發現銷售過程十分誇張。「店員越講越離譜,話張氈可以產生靜電,靜電可以入到血管,然後靜化血液,‥‥‥最離譜係話有個癌症病人坐完仲好番!」她費盡唇舌,母親最終打消購買念頭,惟要求該店退款卻遭拒絕。
有關公司回覆,從未收過事主本人(即左小姐的母親與外婆)提出退定的要求,又指兩人到分店使用電位治療器5個月,都認為健康改善。該公司未有正面回應產品是否科學研究證實有效。
衞生署透露,早於02年上述公司曾因發佈一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的廣告而被法庭定罪,此後該公司的廣告沒有再被發現違反條例。不過衞生署指出,條例只訂明禁止就特定的疾病及病理情況,為藥物、外科器具或療法發佈廣告;而廣告內容聲稱是否屬實、推銷手法是否涉及欺詐行為,不屬條例管轄範圍。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去年與今年都收到數宗關於向長者推銷行騙的投訴,該會於3年前曾發出新聞公告,提醒市民小心受騙,當中包括電位治療產品。消委會指出,目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只對醫療聲稱起規範作用,而《電器產品(安全)規例》、《消費品安全條例》則只針對產品的安全性,不能確保醫療儀器聲稱功效的真實性,該會促請政府加快訂立醫療儀器規管制度。
香港海關執行《商品說明條例》訂明,任何售賣過程中,不得作虛假說明。海關發言人承諾派員跟進個案。檔案編號:1022049
香港物理治療學會會長劉慕儀表示,用電進行治療有增加血液循環、鬆弛肌肉的作用,但此種效果只是短暫和局部性,若有產品聲稱可靜化血液,甚至治癌,並無科學研究證實,若頭痛、失眠、偶發便秘及肩痛人士,只用此儀器而取代求診或吃藥,可能會耽誤病情,甚至造成生命危險。
她指出,目前法例除對釋出電離輻射的醫療儀器有嚴格規管外,並無特定法例對其他醫療儀器作規管,故容易被人利用法律罅隙,以含糊、誇張或失實的資料進行促銷。她認為政府應盡早立法加強規管醫療儀器,以保障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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