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上垃圾桶蓋掟警察 工程師襲警罪成還柙候判

蘋果日報 2020/10/23 00:00

襲警抗暴之戰

去年10月1日市民於多區發起堵路示威,引發多處警民衝突。當日警方派出百多名警員在荃灣區清理路障及驅趕示威者,警員行至荃豐中心對開行人天橋時,忽有垃圾桶蓋從天而降。警員隨即發現有男子在天橋上舉起另一垃圾桶蓋擲向路面,上橋展開追逐,及後一名男學生被捕並遭控以襲警罪。案件經審訊後,現已成為工程師的被告今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柙候判。裁判官表示,雖然案中警員書面證供未能道出案情細節,但認為警員並非以寫作為生,故此不影響證人可信性。
被吿梁文輝(24歲)今被裁定襲警罪成,指他事發當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警員賴信安。被告被捕時仍是學生,辯方今求情披露,被告已成為工程師,亦加入民安隊多年,要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惟遭裁判官劉淑嫻拒絕。
辯方聆訊期間否認被告是擲垃圾桶蓋的疑犯,質疑警員證供的可信性及可靠性,並指警員庭上證供與書面證供不符,例如警員在庭上作供稱曾與被告對望,但其書面供詞卻沒提及此點。

官指警員並非以寫作為生 書面證供未道出細節不影響可信性

不過,裁判官今裁決指,警員並非以寫作為生,書面證供未能如數家珍般道出細節,並沒影響警員證人的可信性。劉官裁定所有控方警員證人皆誠實可靠、證供清晰、合乎邏輯,接受辯方盤問下沒有動搖。
劉官又指,警員證人亦承認作出拘捕時因被告掙扎,曾用警棍按壓被告,相信被告頭部等傷勢只是在被制服期間造成。反之,被告蓄意及罔顧後果地投擲垃圾桶蓋,雖然垃圾桶蓋沒擊中警員,但令警員憂慮遭受即時武力,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為家中長子,兩名弟妹仍在求學,父親入住精神病院舍,母親則是清潔工。被告現時每月交出一萬元家用,實為家中重要經濟支柱。
辯方又呈上被告家人及中學副校長等人的求情信,各人都讚賞被告品格。而被告加入民安隊多年,一直服務社會,望能索取社會服務令。辯方續稱,控方今次以較輕的《警隊條例》罪名控告被告,故並非必須判監。案情顯示被告沒預謀犯案,當時實有很多人擲物,被告被捕後亦沒被搜出攻擊性物品。
惟劉官不同意辯方看法,直指被告從行人天橋上投擲垃圾桶蓋,案情有其嚴重性,不適宜索閱服務令報告,僅下令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將被告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
【案件編號:WKCC735/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 下載/ 更新 : 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 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