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縱火案】死者將液體淋向前方女乘客 著火後緊抱他人
死因庭張錦輝港鐵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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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港鐵發生嚴重縱火案,釀成19死傷,患精神病多年、疑引火自焚的男子張錦輝(61歲)不治,死因庭展開聆訊。有當日在車廂的乘客指,目睹下半身著火的男子攬著一名受傷女乘客不放,火焰包圍兩人。警員作供時稱,死者送院時清醒,聲言縱火為報仇,因為「同老婆離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聆訊明續。
死因主任在庭上讀出傷者鄭澤然的供詞,透露他當晚約7時在金鐘站上車,當時車廂擠逼,車門關上後聽到有男子大叫「死啦!」男子隨後有丟物件動作,鄭身體隨即起火,他於是在地上滾動以弄熄身上的火。後來他見到有女乘客身上有火,在地上爬動及呼救,他於是替對方拍熄身上火種。
鄭稱,當時有一名身高約1.6米、下身著火的男子「施施然」坐於乘客座位上,鄭形容對方「慢慢行,好似無著火咁」。男子坐下後望向該蜷縮在地上的女乘客,隨後走向她,側身用手「攬實」她不放,面部貼著她背部,兩人身體呈蜷曲的蝦米狀,其間女乘客不停叫救命,身體再次起火,火焰圍繞兩人身體燃燒。列車抵達尖沙嘴站後,該男子走向月台,有人替他撲熄下身的火。事件中,鄭的四肢及臀部燒傷。
另一乘客鄧廣坤今供稱,當日他見一名男子在金鐘站登上第一節車廂,對方將背囊揹在胸前,動作生硬、神色緊張,右手垂放在大腿附近,左手伸入背囊內有所動作。列車開動後,男子拿出一樽透明液體,並將液體淋向前方女乘客,右手則持有打火機,大叫「你去死啦!」車廂隨即起火及冒黑煙,乘客慌張及慌忙逃避,情況混亂,有兩個「火人」在車頭位置燃燒。
另一名乘客葉嘉茵今亦供稱,列車關門後聽到一把男聲大叫:「你哋班仆街去死啦!」及「x你老母!」她抬頭發現一名面部通紅的男子舉起一個載有透明液體的樽,液體濺在男子自己及其他乘客身上,發出刺鼻氣味,約1至2秒後現場即起火。
葉憶述,該男子身上亦有起火,火勢猛烈及迅速蔓延,「佢附近啲人好快著火,眼見起碼3至4個人著咗火」,而地上「有嚿好大嘅火周圍轆嚟轆去」,惟不知是人或是物件。她稱,當時車廂擠逼及混亂,「人踩人,好大煙」,列車抵尖沙嘴站後,她「行都差唔多無力行,慢慢爬返出嚟」。
其後她見到該男子站在月台上,褲子被燒焦,「冇講嘢,冇反應,成個人紅卜卜,但冇著火」。事件中,葉的手指燒傷、頭髮燒焦,距今半年仍需見臨床心理學家。
負責送死者到伊利沙伯醫院的警員黎俊烯供稱,死者送院時清醒,在救護車上承認縱火,稱為了報仇而用天拿水犯案,並稱「報仇」是出於「同老婆離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黎即時以縱火罪將他拘捕,死者隨即昏迷。
至前年5月13日晚上11時半,黎於威爾斯親王醫院燒傷中心看守死者,當時醫護稱死者清醒,黎亦觀察到死者清醒。惟翌日凌晨4時許,醫護人員稱巡房時發現死者口吐白沫、心臟停頓,須立即搶救。約半小時後搶救無效,醫生隨後宣佈死者死亡,惟稱暫未能判斷死亡原因。
此外,伊院急症室醫生楊志楊供稱,死者送院時完全清醒,惟身體有三成皮膚達第2至第3級燒傷,分佈於面部、四肢及臀部,整體情況危殆,需要人工插喉,其後轉送至威院燒傷中心治療,轉送期間情況危殆。威院急症室醫生葉慧盈則供稱,死者身體有四成皮膚嚴重燒傷,神志不清,氣道內有相信是吸入濃煙而形成的黑色物體,須依靠插喉協助呼吸,情況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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