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漢寶(26歲),昨承認五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罪,其餘三罪保留法庭檔案。控方指未有在被告電腦找到事主裸照。
案情指,被告於08年9月及12月從網上結識23歲售貨員X及24歲售貨員Y。10月X應被告要求,在網上鏡頭前脫光並愛撫身體供被告觀看。兩人初次見面後,到太子港鐵站附近酒店做愛。X多次拒絕被告做愛要求,被告聲稱將其裸照在公司派發,並發放其裸體短片。X在威脅下於09年5、6月及10月,到被告和宜合道住所做愛。
被告結識事主Y後提出給她30,000元,作為在兩周內性交六次的報酬。09年6至7月,兩人在被告家中性交三次,但Y每次向他索款,均遭他以完成六次才一次過付款為由拒絕。同年10月,Y拒絕提供餘下服務,被告稱會報警誣告她偷竊,令她坐監。Y在不情願下與被告兩次性交。至11月底,X不堪被告向她傳送騷擾短訊而報警。案件編號:DCCC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