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包括鈞濠前主席曾煒麟(49歲)、其妻兼執行董事郭慧玟(46歲)、溢億有限公司前代表李大鵬(56歲)、美建集團執行董事鄭啟明(60歲)、李國祥(47歲)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光(49歲)。六人共控兩項串謀詐騙、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曾昨被裁定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脫。
法官指出,曾煒麟夫婦指示他人成立一間公司,新公司成立數星期後,便獲安排與內地企業合營發展重慶項目,法庭不相信如此重大的項目會交新公司接辦,新公司在落實項目前亦無索取足夠的財務報告及法律意見支持,兩人身為董事理應在知悉情況下才會簽發公司重要文件,故裁定兩人明知而簽發虛假文件,以瞞騙港交所。
案件編號:DCCC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