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呢支歌仔冇得唱喇,𠵱家啲供應商有救!話說商務部噚日宣布《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矛頭直指呢啲問題。根據呢份連發改委、公安部、稅務部同埋工商總局都有份搞嘅新法規,其中規定零售商唔可以再濫用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交易行為,好似同供應商簽訂特定商品嘅供貨合同;又有規定零售商唔可以從事妨礙公平競爭嘅行為,例如唔可以影響供應商嘅定價等等。
所以話,雖然相信見到呢份嘢最開心嘅莫過於一眾供應商,但黃光裕就未必咁睇囉。真係勢估唔到中國政府咁有效率,未等到國美開祝捷會,就率先搞咗呢個《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出嚟!
俗語有云「人怕出名豬怕肥」,唔知中國政府今次咁有效率,係咪同發現原來做零售可以致富有關係呢?不過,好在啲罰款好削,暫時應該唔係大問題。
講開又講,香港成日話搞公平競爭法,搞咗咁耐,今次居然俾內地同志爬頭出咗先,香港班治港精英又使唔使北上偷吓師呢?抑或有其他原因唔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