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雖然消息指李澤楷與梁洛施已簽訂分手協定書,但加拿大法例保障同居配偶,梁洛施仍然有權透過訴訟追討合理的贍養費。在香港則不同,本港法例並不承認事實婚姻,梁洛施沒有資格透過法庭向小小超追討自己的贍養費,但兒女的撫養權及贍養費則可由訴訟解決。
律師鄧達明說,未婚產子的伴侶一旦分手,根據普通法,生母自動享有子女的撫養權,這是因為孩子通常較適合由母親照顧,尤其是年幼的子女。但生父仍可透過法庭挑戰這條成規,法官一般會根據雙方的生活環境判決撫養權誰屬,包括雙方照顧孩子的能力及時間,經濟能力則不在考慮之列,因為任何一方均可支付生活費用給撫養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