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女被告自中五畢業後一直做文職,月入只數千元,因要照顧兒子而入不敷支。她約在6、7年前認識網名Cat的唐立漢,當她無錢,唐會向她江湖救急。二人在MSN的話題經常涉及性,包括「玩母子、2M1F(2男1女)、強(姦)」。被告稱因她沒有親眼見到,故只當對方「吹水吹到天花龍鳳」。唐在MSN提及「插」被告的兒子,但被告只認為這是假設性問題。就算當她眼見兒子與唐赤裸下身同睡,唐及後承認有雞姦,她仍不認為這是事實。她昨辯稱「佢以為自己做咗」,她檢查過兒子的臀部,堅信兒子沒被性侵犯。
控方指被告有協助唐向兒子餵藥,被告昨解釋,知唐經營藥房,故向唐取藥,好讓經常病的兒子能安睡,她堅稱沒餵兒子服藥。
案件編號:HCCC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