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獄中信訴獨囚苦況 長困70多呎囚室 便盆代馬桶:較水飯房更不堪
黃之鋒單獨囚禁懲教
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承認去年6.21包圍警總案部份控罪被還押,但懲教人員聲稱透過X光發現黃腹內有「異物」,故安排他囚禁於醫院的單人囚室72小時,直至日前才能返回荔枝角收押所。黃之鋒的facebook今早上載他於單獨囚禁時寫下的
信件,提及他單獨囚禁的經過,直言在醫院隔離囚禁的待遇比起「水飯房」更不堪,除不能「放風」外,更要被懲教職員每隔4小時來量他的血壓及檢查血含氧量,即使凌晨亦須起床檢查,又需要用便盆代替馬桶。
該封信件是在黃之鋒單獨囚禁的第二天撰寫,負責上載的編輯指黃之鋒已結束隔離囚禁,狀態尚好。待明天判刑的黃在信內指,入獄當晚突然被單獨囚禁,大失預算,即便已有三次坐監的經驗,但被送到「監獄中的監獄」囚禁,實在是始料不及,他花了不少時間與精神,方能驅使自己平復下來整理思緒,直言過程實在不容易。他指還柙首天,送到荔枝角收押所進行入冊程序,到了下午4時左右,當他跟另一名被還押的林朗彥完成程序並呆坐於指模房等候指示時,保安組職員突然將黃帶往收押所醫院,「我本來以為在獄中見醫生是基於程序需要,結果卻被帶到收押所醫院走廊盡頭的單人囚室,那刻我才心知不妙,也成了惡夢真正的開端」。
黃指到達單人囚室後,懲教人員向他表示需要等待長官前來講解狀況,並拋下一句「你之後應該都喺度」便離開,黃坦言感到非常不安,猜想懲教會搬出甚麼原因來把他隔離囚禁於單人囚室,預料不到最後是以其X光片有不妥,懷疑肚內藏有異物,如毒品、戒指或金銀器等為由,要黃接受為期數天的隔離囚禁。黃亦坦言對結果感到奇怪及摸不着頭腦,因他還柙前三餐是正常食物,之前三次入獄也有照過X光,自問與毒品二字亦沾不上邊,但因懲教院方不允許在囚人士檢查X光片,故沒有途徑和渠道查證,對檢查結果是無從稽考。
黃之鋒其後講述他被單獨囚禁時的痛苦經歷,形容囚禁的待遇比起「水飯房」還要不堪,他除探訪和洗澡外,基本上是半步都不能踏出70多呎的囚室,不能「放風」亦連一小時戶外活動的時間也不被允許;而懲教職員每隔4小時便會來量他的血壓及檢查血含氧量,除了凌晨1時及4時也須起床作檢查外,囚室也是24小時開着燈,黃要把CSi口罩當眼罩使用,才能勉強入睡。
他又表示,最難捱是自己不能使用囚室的馬桶,而水龍頭也不會有水,以杜絕在囚人士將毒品沖走的可能,取而代之是院所提供的塑膠便盆,但因為便盆的更換次數不足,他只能在洗手盆如廁小解;而排泄於便盤後,便需知會懲教署保安組前來囚室,仔細檢查排泄物有否藏有藥丸或毒品之類的異物,當檢查程序完畢後,職員便會要求在囚人士在一張「單獨觀察」的紙張上簽名作實,「我仍然歷歷在目每次簽署時看到紙張清楚列明『懷疑在囚人士體內藏有毒品』一欄,感覺實在很不好受」。
黃指希望在此信寄出及發佈的時候,自己已結束隔離,又稱在還未能適應及消化自己已身處監獄裏的事實,就被送往單獨囚禁,斷絕了一切活動及溝通,的確不好捱,情緒亦難免受到牽動,但知道還有很多手足正在面臨官司,或和他一樣身陷囹圄,「還望大家繼續有幾多做幾多,讓他們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他亦提及30日是12港人被捕送中100天的日子,懇請大家繼續關注。文末則提及自己面對未知的官司刑期及種種不確定性,必然有不安及焦慮,但勉勵大家要「頂住」,明白外面的人更辛苦,「我也會學習把獄中遭遇的苦難轉化為驅使自己成長的果實。我知道絕不容易,但我會努力頂住,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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