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改控虛報有人犯罪 林子健改聘當值律師
誤導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大腿打釘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今年8月報稱在旺角遭擄走禁錮及在雙腳大腿打上21口釘書釘虐待,其後被拘控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修改控罪,由誤導警務人員改為虛報有人犯罪,暫時毋須答辯。
林子健(42歲)本來由私人律師代表,惟今他撤換律師,改用當值律師服務,辯方稱需時閱讀案中證據,包括過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十個文件匣。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3日再訊,林獲准繼續保釋。
新的控罪指林於 8月11日,在瑪麗醫院病房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即稱於前一天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與碧街間的一段砵蘭街,聲稱被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