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愛滋病屬自願呈報的傳染病,即使衞生署接獲呈報,醫管局也未必會接獲通報,黃浩卿事件揭示醫管局現有制度並無強制醫護人員呈報自己感染愛滋病。專家組昨開會後認為,毋須改變現有制度;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則指,倘若要強制呈報愛滋病個案,必須先要進行廣泛諮詢。
現有制度下,懷疑自己染有愛滋病的醫護人員必須求診,否則屬專業失德;其主診醫生於證實醫護染病後,須不記名向衞生署的專家小組呈報。醫管局內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表示,當專家小組認為有關醫護需長時間調離原有工作崗位時,便會將個案通知所屬醫院的部門主管,否則醫管局便不會接獲有關通報,醫管局也沒有強制醫護,向所屬醫院呈報自己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