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非典型肺炎(SARS)肆虐香港近半年,不少市民及醫護人員均受感染,人們生活在惶恐中,害怕隨時會被傳染,甚至死亡。
本集主人翁Joey,因母親染上SARS,在家居隔離期間,被上司以違反公司命令為理由辭退,沒有任何解釋及賠償。Joey本人沒有患上SARS,卻被視為危害他人健康及生命人物;她是因為家人患有傳染病而受歧視。在深感不平及冤屈下,Joey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向平機會投訴。
特別情況下受保障
《殘疾歧視條例》是為保障殘疾人士避免因其殘疾而受到歧視、騷擾及中傷而制訂。假如你是殘疾人士,你當然受到這法例保障,而在下列情況,即使你沒有殘疾,亦受到法例保障:
‧與你有聯繫的人是殘疾人士,而你因此遭受歧視。(有聯繫人士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另一人、親屬、照料者及在業務、體育或消閒上有關係的另一人);
‧你被認為有殘疾而受歧視;
‧雖然你沒有殘疾,卻被認為將來可能有殘疾而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