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教師一經定罪或遭教局處「極刑」 律師:判刑越重除牌機會越高

蘋果日報 2020/06/12 13:04

教師教育局除牌港大法律學院抗暴之戰

去年下半年共有80名教師或教學助理在反修例風波被捕。一旦教師遭刑事檢控和定罪,不只面對刑罰,還有機會遭教育局處以「極刑」,即取消教師註冊。教育局發言人稱,若教師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無論最終是否被定罪,局方都會在個案結束後,根據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資料,檢視其教師註冊資格。過去五年,教育局共處理318宗教師干犯/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或專業失德行為個案,當中30人被除牌或拒絶註冊申請,主要涉欺詐或性罪行以及重犯輕微罪行,或有嚴重誠信問題等。

律師莊耀洸形容,取消教師註冊在行內屬於「極刑」,一經除牌便不能再從事教學工作。教師遭刑事定罪不會自動被取消註冊,一般而言若控罪性質嚴重,如涉及虐兒或非禮學生等便會被教局除牌,另外亦會考慮法庭的判刑,判刑越重除牌機會越高。莊指出,過往曾有社運界人士因參與示威觸犯《公安條例》遭定罪,但未有被判監禁式刑罰,後來獲批教師註冊可在學校執教。
挑戰除牌決定須就定罪向高院上訴
港大法律學院講師楊晉祺稱,津校教師被刑事定罪後,有機會被法團校董會根據《資助則例》即時解僱,若其涉及的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即使最終被判非監禁式刑罰,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按《教育條例》亦有權取消其教師註冊。相反,若教師在法庭獲判無罪,楊認為由於法庭已有事實裁斷,相信其他人士難以就同一事件向教育局投訴該名教師。

楊晉祺補充,教員若不滿教育局常秘所作決定,有權按《教育條例》向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提出上訴,雙方若不滿上訴決定亦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可是,楊認為若一名教員因襲警等「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被定罪,要挑戰教育局常秘取消教師註冊的決定比較困難,認為若要避免遭除牌,可就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去年6至12月期間,共有80名教師和教學助理因反修例風波被捕。教育局發言人稱,無論這些教師是否被定罪,局方都會在個案結束後,根據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資料,審議教師有否涉及失德的行為和檢討其教師註冊資格;註冊資格一經取消,將不得在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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