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國務院出台限制中資企業對外投資規定,試圖緩解資本外流為人民幣滙率帶來的巨大壓力,並表明不鼓勵中資企業投資海外房地產和娛樂資產。
據了解,上述6項海外收購中,有4宗早已於2012至2016年間完成,但仍非完全不受是次中銀監決定影響,《彭博》亦引述知情人士指,該4個項目將受到的處罰,包括不得從中國金融機構融資,萬達也不得以目標項目做抵押從中國金融機構融資,目標資產不得注入萬達集團控股的境內上市公司,以及若收購目標項目發生經營困難,不得從境內對其注資,也不得與集團境內資產進行重組。如計劃向其他中資企業出售目標資產,有關部門不得備案和批准。
至於尚未完成的2項交易,即萬達美國子公司AMC娛樂收購Odeon和Nordic,能否順利完成目前仍不明朗。另外,市場亦將萬達疑遭銀監下令停貸事件,與萬達上周突向融創中國(1918)以632億元人民幣出售酒店及文旅項目,扯上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