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新西蘭法院不信任中國司法制度 陳文敏:反映「送中」條例問題所在

蘋果日報 2019/06/12 00:30

逃犯條例港人港審域外司法管轄權保安局

原本同意將一名涉嫌殺人的永久居民引渡到中國受審的新西蘭,因為該國上訴法院基於不信任中國的人權紀錄及司法制度,下令新西蘭政府重新考慮,可見中國司法制度的流弊,不只香港人欠缺信心。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及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不約而同指新西蘭上訴法院的判決,充分反映「送中」條例問題所在,指中國政府亦向該國提供人權保障的書面承諾,惟法院仍不信任,這同樣是港人的憂慮,再度力促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稱要循四個方向加強人權保障,包括將保障寫入政策聲明等,戴啟思與陳文敏周二晚出席活動時紛以新西蘭的判決為由,指此舉始終未能令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有信心。戴啟思指新西蘭上訴法院以「人權疑慮」為由作出的撤銷引渡命令,正正反映決定是否作出引渡時,不能只考慮中國有否作出保證,同時要評估中國承諾的可信度。陳文敏則指有關判決正正點出今次「送中」條例問題所在,「中國其實都畀咗(人權保障)書面承諾,但紐西蘭嘅法院話係唔足夠,紐西蘭法院亦提出咗好多對中國刑事司法制度嘅憂慮,包括(中國)法院唔係獨立、被告得唔到一個有效嘅律師代表、好多內地律師代表被告時,往往可能自己都會因此受到牽連,呢啲都係內地(司法制度)現存一啲重要問題」。
陳文敏並指,林鄭承認很多人上街反修例,也稱很多人贊成修例,「即係話:嗰樣嘢本身係已經好具爭議,我哋根本無必要咁趕急咁過咗佢,大家其實都期望更多時間去諮詢,我睇唔到點解政府同立法會要咁急咁過......正如政府自己都覺得要做多啲游說嘅時候,其實你(政府)係有時間再去做游說」。
對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只容許議員用66小時審議「送中」條例,戴啟思直指辯論如此嚴肅的立法時,立法會應有所需的足夠時間進行審議,立法會主席不應該作時間限制,阻礙能讓巿民明白條例如何運作及判定好壞的辯論。他重申公會認為政府無任何迫切性推動修例,不明白政府和立法會為何採取「相當瘋狂的時間表(rather crazy timetable)」,指政府稱因台灣謀殺案急於推動修例的理據已完全消失,因台灣當局已表明不會引用今次修例引渡陳同佳,強調政府應押後修例,重新諮詢巿民至少12個月,直指政府硬推修例做法頗令人反感(distur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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