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俊龍上周四晚,被警方以襲警及拒捕拘捕,警方當晚出稿聲稱是王手持攝影機「不停撞向一名警務人員的面部」,但《蘋果》及《南華早報》等傳媒拍到的影片卻顯示,是有關警員自撼黃的攝錄機。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昨回應事件時,拒絕就事件道歉,只稱調查時不會放棄任何線索。
警方昨又開記招,但過程僅18分鐘,當中江敏強花逾10分鐘在鏡頭前讀講稿,只回答四條問題。被問到是否會在晚上借機清場及調配多少警員到場,江沒正面回應,只稱有足夠警力應付,對於學生團體呼籲市民參與違法行為,非常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