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恒大,過往如富力地產(2777)、碧桂園(2007)等內房股都先後在境外及境內發行永久證券集資。
會計界人士指,企業發行永久證券,理論上集資所得將計入股本資本,但不會轉成股份,亦不屬於債券及計入債務,所以不會影響企業的信貸評級及債務比率等,絕對是一種合法地「掩飾」負債比率的借貸方式。
今次新世界等投資者選擇修訂可換股證券為永久證券,寧願收取9厘息也不選擇換股,明顯反映投資者的意願,以新世界等的投資者角度,只要恒大一日不贖回該批永久證券,每年穩收10億元利息,對於新世界般大型企業,相對要承受恒大股價波動的風險,穩定的利息回報絕對是有利。然而,與有固定年期的高息票據不同,永久證券沒有固定年期,投資者的風險變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