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性虐案 女被告稱事主要仿效「王鋒戀」而自願紋身

蘋果日報 2020/07/29 00:00

麥凱晴風筒吹下體姊弟戀性虐

32歲初戀男疑遭姊弟戀女友性虐待案,女被告今繼續作供,辯稱從無襲擊男事主,「我咁愛佢,點會呀?」她稱事主做愛時不舉,自己入廁所用風筒吹下體至外皮發紅,希望有熱脹冷縮效果。事主更稱藝人王菲與謝霆鋒的姊弟戀情澎湃,故仿效二人紋身,稱送給被告以印證兩人愛意。
女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39歲)供稱,男事主X認識她之前已與姑姐落訂買樓,X後來向她稱同意撻訂,惟之後一次見雙方家人的飯局上,X的親戚游說被告獨力付全數首期,金額接近300萬元。被告稱此事衝破她的底線,飯局後開始思考應否繼續結婚,同一晚她叫X回家,讓她冷靜。但X未有離開,被告在睡房中聽到「嘭嘭」聲,開門看見X左額通紅。被告指X自稱撼頭埋牆,否認用金屬凳襲擊X,「我冇呀!我咁愛佢,點會呀?」
被告自言曾要求事主放棄關係
被告續指,兩人在2018年8月25日午飯後親熱及做愛,但X不舉,自行入了廁所並傳出水聲,被告以為他洗澡。過了一會後,廁所傳出風筒開關聲音,被告到廁所察看,發現X垂下頭,一手捉住陰莖,一手拿着風筒,看似正在吹自己下體,下體表面「紅紅哋」。被告自稱即時出言制止,並稱X很忟憎地說:「我搞咗佢好耐都搞唔到,唔生性。」X後來向她表示在網上看台灣媒體報道,以為用風筒吹下體有冷縮熱脹作用。X拒絕到醫院求醫。
被告稱,8月28日她在家中跪地要求X放過這段關係,「我求下你走」,惟X拒絕。被告情緒激動躲在睡房哭,準備梳洗就寢時,看見X坐在客廳哭,身旁有水煲、鉸剪,地上有一灘水,X心口則有傷痕,狀甚痛苦。她稱X央求:「BB我冇咗你唔得,我為咗你死都得㗎,求下你唔好唔要我。」而X當時同樣拒絕求醫。
控方質疑愛不足以令被告紋身
X在翌日由她陪同向私家醫生求診,醫生早前供稱X全程不發一言。被告稱醫生記錯,燙傷成因是X自行向醫生講述,稱「唔小心煮嘢食淥親」。至於X的紋身,被告謂是X自己「想送一樣嘢畀我」,以印證兩人愛情。她指,X向她稱見到王菲與謝霆鋒的戀情,兩人亦是姊弟戀,X覺得「王鋒戀」的愛情很澎湃,想仿效紋身。被告稱怕痛,要求結婚後才紋身。
控方盤問被告,質疑被告自稱很愛X,但愛意不足以令她同意紋身。被告回應指紋不紋身不能代表有多少愛意,她應承了X會紋身,叫X給她一些時間。控方亦指被告陪同X求診,目的是控制住X,令他不能道出受傷真相。被告不同意,稱:「我冇控制佢,大家係相愛㗎,咁大個男人,點控制呀?」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1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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