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得認為若屋內起火,住客即使冒着燒傷危險,也應第一時間想辦法衝出屋外求生,另平日在家中房間亦應預備一個小型滅火筒,百多元便可買到,便可大大增加火警時求生的機會。他指,現代社會家庭電器及需通宵充電器材越來越多,包括手機及平板電腦等,亦常需使用拖板,易造成住宅火警危機,因無論是電器或拖板,若因負荷過重或是因日漸殘舊,很容易會因為過熱或漏電而起火,以往消防處亦發現家居火警有逾六成都是與電器或拖板有關。
他認為市民要減低家居火警的風險,平日應使用合規格及獲認可的拖板,並最好把拖板及需要充電裝置等,集中於一個沒有易燃物品如窗簾或梳化在旁的「隔離區」,那麼即使起火也不致迅速蔓延全屋。
有消防員補充,若火警不是發生於客廳,而是發生於寓所外如走廊致出現大量濃煙,住客則可考慮留在家中,以濕毛巾塞着門隙然後報警待援,毋須強行衝出走廊。因《建築物條例》規定所有住宅大門必須有半至一小時的抗火能力,應可等到消防員到場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