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放火燒攤檔
聾啞男候判

蘋果日報 2011/10/17 06:00


一名56歲聾啞及微跛男子,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本月31日判刑,等候被告的心理、精神及家庭背景報告。

姓鄧被告求情時表示,是飲酒後放火燒毀北角馬寶道多個攤檔,以舒緩壓力。被告又指,因身體有缺陷令他無朋友傾訴,而妻子和女兒又不懂手語。

筲箕灣及北角,在去年及本年初發生連串縱火案,主要在晚上9時後發生,不排除是同一人所為。至本年2月,北角馬寶道一個成衣攤檔失火,姓鄭檔主安裝的四個閉路電視鏡頭,攝下一名可疑禿頭及微跛男子,疑人曾在攤檔前出現及蹲下,離開30秒後攤檔即起火,烈火波及6個攤檔,幸無人受傷。警方事後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