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警謊」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31日,大批警察在太子站內襲擊市民。事後警方被批評阻撓救援工作,消防處指當晚警員不止一次向救護員表示月台沒有傷者,結果多名救護員在站外等候一小時才可進入。警方拒絕就此道歉,僅說事件屬「溝通問題」。
第三宗事件於去年12月1日發生,當時市民於尖沙嘴合法遊行,但警察突放催淚彈,當時警方在facebook解釋因現場有「數百名暴徒」投擲「多枚煙霧餅」,但港台記者並無見到相關情況,遂向警方查詢。警方其後低調修改帖文,稱有數百名暴徒聚集,「當中有暴徒投擲多枚煙霧餅」。翌日警方在記者會講出第三個版本,只說有人投擲磚頭及玻璃樽。
第四宗是1月20日中環集會,有便衣警察要求發起人劉頴匡終止集會。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翌日接受電台訪問,指控劉頴匡當時無按警察指示終止集會。不過,多間新聞機構拍攝的影片顯示,劉頴匡有向現場人士呼籲停止集會。吳樂俊至今沒有收回有關言論或道歉。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