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說:「所有嘅大政策及行政措施,我哋會多方面考慮並有責任去睇,如需要專業意見,如法律意見,商會都會去尋求嘅」。對於發水樓的新措施,目前商會暫未有尋求司法覆核的計劃,也未聽聞有發展商提出司法覆核。畢竟在提出司法覆核前,「中間仲有好多步可行」。
發展局則稱,有關新措施實早已諮詢各專業團體意見才推出,該局對發展商是否提出司法覆核無意見。
發展局配合特首施政報告,正式宣佈會在明年4月1日起,執行收緊樓宇發水限制,嚴定於可建樓面10%之內,更取消部份現獲豁免的樓面。消息公佈後,即惹來發展商質疑,認為之前透過各種途徑已購入的土地,發展商在出價時,已有合理期望可取得現行的「發水」的樓面,且是「合情合法」。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對發展商的質疑一直「企硬」,「我唔能夠喺建築條例批呢座樓或唔批呢座樓時,考慮埋你買地嘅心態同價錢」,故4月1日後必須依照新「發水」標準入則。
發展商挑戰政府或相關機構的政策早有前科,如數年前便有逾10家中至大型發展商透過旗下逾200家子公司,因繳付地租問題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