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虐老民事索償案 律政司司長同遭列為被告

蘋果日報 2020/12/31 12:05

三警虐老律政司

三名警員去年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以酷刑方式虐打被綁床上的六旬羈押男子,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本月被判監17至32個月。案中六旬漢早前循⺠事途徑向三警索償,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聆案官應原告一方要求,將律政司司長列為本案被告,並押後至明年5月28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原告為62歲的鍾姓事主,被告起初只有三名涉案警員,即歐國偉(26歲)、鄧文謙(25歲)及林易昇(31歲)。原告今年1月入稟時,未有將警務處處長或律政司司長列為被告。
案件今在區院再訊,原告一方表示三名被告案發時受僱於警務處,三人早前於刑事案件中被定罪及經已判刑。原告一方認為,現時律政司司長的關連責任更為明確,故申請將律政司司長加入成為本案第四被告。
律政司一方不反對有關申請。聆案官批准是項申請,將律政司司長列為第四被告,惟律政司司長的代表將爭議當中是否有轉承責任。聆案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28日進行案件管理。
三名警員早前分別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陳仲衡判刑指香港不容許執行私刑,本案比七警案更嚴重,三名被告的所作所為嚴重損害香港警隊及香港國際城市的聲譽。陳官直斥三人未有履行警員職責,以為沒人目睹案件;猶幸天網恢恢,案中閉路電視「盡忠職守」。
案情指鍾姓事主去年6月26日在封閉病房內,遭歐鄧兩人以十多招虐打23分鐘,包括摑臉、搥腹、警棍塞口、拔腳毛及電筒照眼等,又掩口阻事主求救,更多次揑及毆打他的下體,又以警棍戳臀部及陰莖,其間歐亦打事主面頰。其中一警以警棍作抽插狀威脅:「我搞埋你老婆。」事主受驚欲撼頭自殺,事後關節受損,多處受傷,更患上適應障礙症。三警惡行被閉路電視拍下。
【案件編號:DCPI123/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