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封殺公司查冊 擬兩年內逐步禁查閱董事身份資料 律師斥形同「冇得查」

蘋果日報 2021/03/31 23:49

查冊公司註冊處新聞自由調查報道

港府接連封殺公眾查冊途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分階段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首階段即時容許公司拒絕公眾查閱其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及通常住址;未來兩年會再逐步收緊限制,先後阻止查閱新、舊登記文件中「受保護資料」。有律師批評限制披露身份證形同「無得查」;記協就發聲明指措施會嚴重損害新聞自由,要求當局即時撤回。
財庫局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分三階段實施新的公司資料查閱安排,首階段即時起容許公司拒絕公眾查閱其董事及公司秘書的完整身份證號碼及通常住址;2022年10月起,公司註冊處會先主動收起新登記文件中載有的「受保護資料(即完整身份證號碼及通常住址)」,不予公眾查閱;至2023年12月,有關人士更可要求公司註冊處收起過往已登記公司文件中的受保護資料。

5月提交修例 刊憲即生效

財庫局指,近年涉及「起底」及濫用個人資料的個案數目增加,遂認為有急切需要實施新的查冊安排,而公司註冊文件中的董事、秘書及其他相關人士的身份識別號碼及通常住址都屬「受保護資料」,一旦實施新安排,該些資料只限指明人士經申請查閱,即資料當事人或獲當事人授權人士、清盤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等,申請亦須獲法庭或公司註冊處批准。
文件指,計劃於今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附屬法例,包括生效日期公告、有關新查冊安排的行政程序及技術等規例,並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進行,刊憲後即生效。文件又指,公司註冊處現已開始全面翻新其網上綜合資訊系統,預計於2023年年底完成。

記協:嚴重削弱新聞自由

律師黃鶴鳴表示,業界在進行不少業務時都要使用公司查冊服務,例如是簽訂樓契時,律師須進行「盡職審查」,事先確認相關人士並非破產;又或是處理不少商業事務時,都需要查閱涉事公司的董事身份及股份分配等,若實施新查冊安排,「工作難度會大好多」,又認為限制披露公司人員的身份證號碼與「冇得查」無分別,建議政府事先諮詢公眾,特別是律師及會計師等行業。
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指,當局曾於2013年因社會反對擱置有關措施,強烈反對重推,記協指,新措施只限「指明人士」可查閱公司人員資料,將傳媒排除在外,嚴重窒礙資訊流通,削弱新聞自由,日後記者可調查的途徑大幅減少,傳媒再難以揭露真相,「社會亦再無第四權」。記協表示,新聞自由屬《基本法》保障的人權,促請政府立即撤回文件,並呼籲當局盡快制訂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以保障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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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東指,查冊越來越多限制,對於記者做新聞採訪,「一定係難咗」。資料圖片

傳真社創辦人:查冊核實資料非揭私隱

傳真社創辦人吳曉東指,查冊作為記者進行調查報道的「工具」之一,「越來越多嘅限制,對於記者做新聞採訪,想去核實某啲人嘅身份、追查一啲涉及公眾利益嘅事件,當中涉事人嘅角色,一定係難咗」。他強調新聞求真,調查報道尤其嚴謹,「記者查冊,都係去核實一啲資料,避免犯錯,呢個係初衷嚟,而唔係想去揭人私隱,將啲身家財產全部揚晒出來」,是受專業訓練的記者應有操守。
吳認為,現時已有法例約束記者和新聞機構,例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列明,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屬刑事罪行。「如果要一竹竿打一船人,令查找事實變得更加困難,受害嘅人係公眾,成個社會都有影響。」他認為傳媒有必要被納入為「指明人士」之一,或透過另設機制容許記者使用查冊作新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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