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的楊震農半生勞碌,在港做過電工、保安。51歲時,他在深圳結識旅秀的媽媽,兩人沒有結婚,「佢大咗肚,就走返鄉下梅州生,生咗出嚟就唔要佢。」楊在深圳租屋聘保母照料女兒,每月見面一次。旅秀自小常被同學欺凌,很反叛,不愛回家,10歲那年,再沒有保母肯照顧她。楊惟有用5,000元,於07年安排女兒坐漁船偷渡來港。旅秀的內地出世紙早已丟失,在梅州、深圳都沒戶籍證明,來港自首,入境處也未想好如何處理。兩年來,旅秀持行街紙每月到入境處報到,去年她獲准在本港讀書,12歲讀小四,曾考第一。旅秀哭訴:「喺香港有爸爸錫,好鍾意讀書,返大陸就冇人理,會好慘。」
協助新移民的「同根社」曾向入境處查詢,該處稱需楊提供更確切資料,以便與內地確定孩子的身份,女孩須先遣返再申請來港。入境處回應本報查詢時拒評個別個案,稱會審慎考慮人道及恩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