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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鐵路軌遭掟雜物罪成 兩未成年男生判入勞教中心

蘋果日報 2020/12/15 18:25

危及鐵路乘客安全罪裁判官王證瑜

去年元朗7.21恐襲事件後七個月當天,兩名未成年大專生被指向港鐵濕地公園天恒輕鐵站路軌擲下三個膠圍欄,早前被裁定危及鐵路乘客安全罪罪成,案件今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出,案中沒釀成意外與兩人無關,而是輕鐵車長及時發現膠圍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王官揚言案件須判阻嚇性刑罰,判兩人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依次為16歲謝姓及17歲黎姓學生,兩人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一項危及鐵路乘客安全罪成,指他們今年2月21日在天水圍濕地公園輕鐵站犯案。
代表謝的大狀今求情時呈上三封求情信,分別由謝的中學校長及兩名社工撰寫,校長讚他勇於承擔;社工則讚賞他有責任感、有耐心,且愛護家人。大狀透露,謝中三離校後到青年學院修讀有關汽車維修的文憑課程,將來計劃從事汽車維修工作,他的家人今都到庭支持,望能獲得輕判。
至於代表黎的大狀則指,黎為人孝順、愛護家人、心地善良,一直均有從事義工工作,積極參與青年學院活動。大狀強調,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例子,且阻礙行車僅五分鐘;而當時輕鐵車速為時速25公里,對輕鐵乘客造成的潛在危險亦非最嚴重。

官:被告有悔意 但必須嚴懲

惟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出,本案沒發生任何意外,與兩名被告無關,而是輕鐵車長留意到兩名被告將三個膠圍欄拋入路軌,及時避免意外發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王官續指,兩人均在報告中坦承犯案,願承擔罪責,顯示一定程度的悔意,其中謝歸咎自己守法意識薄弱,明白自己犯案令家人失望,已深感悔咎及反省自己;黎則自認行事魯莽,沒顧及法律後果,現已明白不能用非法方式表達意見。報告指兩人均適合判入勞教中心。
王官指出,本案控罪及案情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及懲罰性刑罰,報告雖顯示兩名被告有其正面之處,但亦透露兩人在學業方面不理想,很多地方需要改善,考慮兩人年紀、案情及求情,最終判兩人入勞教中心。

警員疑威嚇逼供「撳你個頭入廁所」

負責拘捕的警員6271黃靖滔早前供稱,港鐵職員報案指有黑衣人於濕地公園輕鐵站路軌擲下三個膠欄,他和同袍遂在附近兜截,其間截查兩名被告,搜出黑帽、手套及黑外套等物品。黃指謝承認兩人曾穿黑衣將三個膠欄掟落路軌,其後於附近公廁脫掉黑衣等服裝。
辯方盤問指有警員曾在公廁質問被告在哪裏換衫,並大嗌:「答我啦!信唔信我撳你個頭入廁所呀?」警員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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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6271黃靖滔。
【案件編號:TMCC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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