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Joanne指,同性伴侶雖可在外地結婚,但回港後仍不受祝福、被歧視,例如不可享有家庭稅務優惠,「經常有人問點解要有(同性婚姻),咁我會問點解唔可以有?」
Joanne又認為反對同性婚姻源於恐懼及不理解,呼籲各方放開懷抱。
彩虹行動發言人陳諾爾支持同性伴侶民事結合,但不支持同性婚姻。他指,本港及外地均有不少案例,同性伴侶其中一方生病入院,另一方因沒有結婚證書,不可簽紙做手術、探望,或於死後合葬等,並不公平。
平機會前總平機主任、大律師束健銘指,立法如涉及敏感、道德及倫理的議題,須平衡不同陣營的利益,「如果話社會(對同性婚姻)已有共識,係天方夜譚」。
■記者袁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