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昨向法庭呈交3人的授權信及住址證明,裁判官馬漢璋問及長者是否知悉因何事作出授權,周指「授權書有寫」,馬官反駁:「授權書唔識講嘢喎。」周稱已向長者解釋,另出示簽署時的照片,惟被問及長者資料時,周稱「唔知邊位打邊位」,馬官質疑:「佢哋知唔知你代表佢哋做咩?」選舉事務處其後同意覆核,更解釋職員在首次家訪時或未有清楚調查。
馬官指若非處方同意覆核,法庭或不接納申請,並批評法庭已接納這3個案投訴,案件已審理完畢,處方即使接獲覆核申請,亦不應再接觸選民,應待覆核一方自行向法庭陳述理據。官指處方應帶同長者的選民登記表格向他們查詢,而非透過電話簡單覆問,又沒深入了解他們改變立場的原因,希望處方檢討。
案件編號:選舉(選民上訴)24等/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