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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監警會前委員:國際專家報告前夕退出 如上市公司年報前核數師跳船

蘋果日報 2019/12/12 10:47

監警會鄭承隆

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成員集體請辭,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對於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不再參與審視反修例事件工作不感到突然,因早前已有小組成員表示監警會運作有結構性問題,認爲調查工作力不從心,相信監警會報告只能根據警方報告總結過去的事件,未能深入調查,又指小組發聲明宣佈退出工作雖然可惜,但做法「高尚」,因小組成員清晰表達監警會的權限和結構存在問題,而非胡亂加持最終提交的報告,他尊重有關決定。
對於在監警會公佈中期報告前夕集體請辭,鄭承隆形容如同上市公司發放年報前核數師「跳船」一樣。他亦指政府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加大監警會内的嚴重投訴委員會權力,包括可傳召證人,相信如政府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有足夠法定權力,國際專家小組成員會願意再加入協助。
但鄭承隆亦認為,不應該再仿效英國審視2011年騷亂的模式,因為英國監警機構已改變模式,在重大事件上可以做獨立調查。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表示,同意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可以調查事件的遠因及近因,不應該只針對警察,要全面調查事件,包括外部勢力或外部資金,如果只調查浮屍案或右眼受傷少女的事件,對社會並不公道。她又指委員會名稱並不重要,政府可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選擇數件具爭議的事件,找出真相。
多名立法會議員提倡展開改革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監警會權力「先天不足」,認為不作改革,日後爭議會無日無之,包括監警會架構處理先由投訴警察課作出調查,形容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他指自己並不懷疑投訴警察課,但做法容易讓外界先入為主,認為監警會處於被動地位,加上海外專家及監警會主席都認同監警會本身有否足夠調查權力上有問題,強調監察制度重在公眾是否信任,否則鑽石級制度都無補於事,有必要就監警會沒有搜證及傳召權作出研究。
田北辰建議仿效廉政公署,將投訴警察制度獨立於警隊,委任專責監警專員,領導有專業調查知識人員,並賦予調查及搜證權,整個架構直屬於特首,相信做法有助改善警民關係。
監警會前委員、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亦直斥,專家小組集體請辭反映監警會現有制度「完全唔得」,認為應予以改革,修訂《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包括賦予監警會權力主動調查嚴重投訴,包括警員使用槍械導致人命傷亡、製作假證據等,並賦予監警會法定權力,可要求投訴警察課必須向監警會提供證據,以及要求設立機制規定警務處處長需跟進監警會按法例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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