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屈男被指殺3人
插破眼球

蘋果日報 2011/11/07 06:00


河南男子胡電傑今年40歲,過去10年,近9年時間在看守所度過。

他曾四度被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控罪指他在2002年晚,闖入女子郭瑞英家中,抽出刀子刺割郭頸部,將其殺死,又將郭的女兒、兒子二人扼頸殺死。死者是他堂弟的妻子,同時亦是他的情婦。

公安指他害怕3人死後眼裏留下自己的影像,再用尖刀將3具屍體的眼球全部插破。胡電傑被捕後,曾被拉到南樂縣縣城遊街示眾。

胡電傑否認控罪,稱被公安屈打成招。

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四度判處他死緩,河南高院均以事實不清及證據不足為由駁回裁決,發還重審;今年1月第五次審理時,濮陽市人民檢察院終提出撤訴。

不過,離開看守所,他被監視居住已有9個多月,大大超出了法定期限。這名河南人一直說自己「確確實實是冤枉的」,可公安、檢察院、法院這些法律上「說了算」的地方,至今沒有一個明確表態認同他的說法。

對胡電傑來說,向法律求證無罪的這條路走得異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