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件名為「新界新鄉村計劃」,報告1973年8月完成、12月轉發各部門,即約丁屋政策公佈後一年發表。文件就新鄉村發展進行可行性測試,分別以大埔魚角村及上水作試點。其中魚角村旁一處未發展用地,當年報告建議建成較具規模的村落,如興建20幢兩層高樓宇、設車位、排水及渠務設施、道路及垃圾收集處,預料可容納200至280人居住,預計建設工程歷時12個月。當時報告建議應由政府作首階段發展,或交由具經驗發展商發展。
至於上水的試點位於大埔道旁,規模較大,建議興建65幢兩層高樓宇,容納600至924人,此幅土地更涉及收地,預計收地需時6個月,建築期則需時18個月。
大埔鄉事委員會主席張學明指曾聽聞魚角村計劃,但屬非常初步,最終未有實行,但不清楚政府未有付諸實行的考慮。他又指魚角村的張姓村民由城門水塘遷至,該村現仍有村民居住。
■記者鍾雅宜、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