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6月近百名反東北發展示威者闖入立法會,12人經審訊後昨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由於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的證據與前者重複,裁判官認為對被告不公平,裁定各人企圖強行進入罪脫,明年2月判刑。大部份被告強調絕不後悔,不怕判監,會繼續公民抗命,並呼籲市民參加元旦遊行。
記者:戴國輝
各名被告就四項控罪在9月受審,他們依次是梁曉陽、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郭耀昌、招顯聰及陳白山,另一被告黃根源則於開審日認罪。
裁判官溫紹明昨指出,當日有示威者衝擊或堵塞立會地下入口,用竹枝撬立會玻璃門,推拉鐵馬,令保安員受傷,擾亂社會秩序,令立會職員受驚,裁定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另外,城大學生梁曉陽推撞在場警員,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成。被控相同控罪的黃浩銘由於僅坐在花槽上任警員搬動,故罪脫。
辯方指各被告用盡城規會、公眾諮詢會等合法途徑表達意見,政府及立會卻不理會,望裁判官不要判阻嚇性刑罰。社民連黃浩銘指東北發展令很多人流離失所,有長者在立會向官員下跪,懇求政府不要逼遷,惟時任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強行表決。黃對當晚所為絕不後悔,不求減刑,亦不怕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