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文員的志英居於彩虹,每日往返尖沙嘴上班,月入約6,500元,每月車費開支近500元;丈夫完全失明,無法工作,兩口子生活捉襟見肘,「我哋冇生仔女,都係驚經濟負擔」。她說兩元車資優惠至少可減輕生活負擔,「可以有少少寬鬆」;如今希望落空,惟有繼續撐下去,「唔想攞綜援」。
患有肌肉萎縮症的文仔,被評為永久傷殘,合資格以兩蚊搭車。為節省車費,他兩年前由屯門搬到黃大仙公屋,跟居於天水圍的母親分隔甚遠,只能每月探望一次,「我哋由05年爭取到家,遲咗好多,但好過冇,唔使咁辛苦」。心水清的他說,提供車資優惠應屬公共交通營運商的社會責任,對政府補貼有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