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遭霸凌案
2新聞台受罰

蘋果日報 2011/03/23 06:00


去年底桃園某國中發生女學生遭霸凌事件,多家新聞台大肆報導;其中,東森新聞台和TVBS因處理不當,今天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各開罰新台幣30萬元、90萬元。

NCC指出,東森新聞台「東森夜間新聞」民國99年12月20日播出桃園某國中女學生遭霸凌新聞,畫面雖然經過特殊處理,但仍可清楚辨識女學生遭霸凌的情節,而且還疊印加害者的旁白等字幕,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節目不得有妨害兒少身心的規定,核處30萬元。

TVBS新聞台「晚間67點新聞」、TVBS「晚間新聞」和TVBS「2100週末開講」在99年12月19報導這則新聞事件時,同樣有前述情形,各開罰30萬元,總計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