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深圳20人聚餐議政遭大搜捕 知情人揭酷刑黑幕:鐵鏈吊腳壓背強轉致殘廢

蘋果日報 2021/01/14 18:28

顛覆國家政權罪709案楊美案深圳聚餐議政

深圳「楊美案」近20名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人士,2016年遭公安拘捕,羈押逾3年後,去年分別判刑5至12年。有美國媒體今日報道指,最近接觸到部份知情人士,了解到少數被捕者在拘禁期間遭受酷刑,禁與律師接觸,侵犯人權情況較「709案」更嚴重。而案件反映中國官方嚴厲鎮壓民間一切聚餐議政。
美國之音報道,被稱為「11.15大搜捕」的「楊美案」,發生於2016年。事緣當年的11月14日中午,馬志權、鄧洪成、肖兵、王威及李南海與一眾草根維權人士,在深圳龍崗區楊美村五和餐廳聚餐議論時政,其中李南海與肖兵遭國保暗中拍照。
翌日,深圳警察拿着照片到餐廳要員工指認,同日下午,上述5人即失去聯絡,成為案中首批失蹤者。
網名為「尖刀」的民主倡導人士也參加了當天的聚餐。不過,他向美國之音表示,當時他剛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坐牢18個月獲釋,臨出監時遭警告勿在深圳和維權人士交流,可能因此未成為「楊美案」的被捕者。
曾於深圳營商的王應國則向美國之音透露,王軍、鄧洪成姪子鄧劍鋒、劉卓華、宋立前、深圳鵬程醫院醫生董凌鵬等人獲知第一批參與聚餐人士失蹤後尋找他們,結果全部成為第二批失蹤者。
中國網站「權利運動」指,這是深圳當局打壓公民同城聚會活動的升級。消息指,被捕者遭受到的酷刑,比709大搜捕一案中的律師所受的更嚴重,但外界卻所知不多。
報道指,被捕者之一的馬志權,去年2月被判刑,7月28日刑滿獲釋,但官方從未公開其起訴書及判決書。據馬志權友人透露,馬目前還在「政治審查和剝奪政治權利期間」,表現不好會被送回監獄。他指,馬志權被捕後一直羈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禁止與律師見面。有指,深圳「楊美案」這場大搜捕發生後,被捕者家屬委託的律師無一獲得會見,最後都被強行解聘。
知情者表示,馬在羈押期間,被審訊了5個多月,左腿曾被用鐵鏈吊掛,背部被警棍和椅子強壓,左邊胯部被強行旋轉後錯位,令左腿變成殘廢。馬志權為免連累妻子,現已離婚。
案中判刑最重的,是現年53歲的鄧洪成,遭判囚12年。他在楊美村租有一個單位,常招呼經濟欠佳的維權者或民主人士。這個在城中村的簡陋居所成為此案核心,許多被捕者因前往該處了解首批因聚餐失蹤的人士的情況時,一併被拘獲罪。
報道指,「11.15大搜捕」中被逮捕、關押、判刑的有將近20人。除了被失蹤、被阻斷律師保護,以及起訴書和判決書缺失等情況外,他們幾乎都曾被「指定監視居住」。
王應國說,這些被「指定監視居住」的人士,都是關在與外界隔絕的房間內,「甚至戴刑械,整天坐着,被數個警察24小時輪流看着……警察可以肆意妄為地施虐,比如毆打、禁止睡覺和吃飯,以及人格侮辱。律師難以介入,外界根本不知道被指監居人員受到的嚴重的人權迫害。而且,被指監居人員在指監居期間,一天只能抵半天刑期。」
「對華援助協會」稱:「中共黨國極權統治對聚餐大抓捕案的被捕人士判以重罪,說明當局正對民間一切敢於聚餐議政人士實施嚴酷鎮壓。」
美國之音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