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士免費泊車 逾24小時屬違法

蘋果日報 2011/05/30 00:00


駕駛人士葉先生常在旺角廣東道、登打士街及豉油街一帶泊車,該處約有20多個公眾停車咪錶位,但常有擋風玻璃貼上殘疾人士泊車許可證的車輛佔用,有時甚至泊足一星期沒駛走,質疑是否享有特權。
警方表示,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者,停泊在咪錶車位內可毋須繳費。不過按《道路交通(泊車)規例》,任何人士在泊車處(包括咪錶車位)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元。
旺角警區於過去兩星期,曾向上述廣東道一帶的違例車輛司機共發出28張交通定額罰款告票及七個口頭警告。
檔案編號:04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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