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銀行的形象比較穩健,吸引一眾「師奶股民」,漸漸銀行變成「金融超級市場」,由孖展、股票買賣、保險,到financialplanning,分行經理變成超級金融產品推銷員,與超市的manager平分秋色。銀行的角色轉變,金管局與證監會於2002年達成共識,即任總最近提出的「一業兩管」。「一業」是指銀行的投資及證券業務,「兩管」是指,證監負責規管銀行經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定的業務範圍,金管局則規管前線銷售人員的行為。
1月8日,金管局與證監會各自表述,公佈自己的調查報告。任總認為「一業兩管」行之有效,出問題主要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與「一業兩管」無關,證監當然提出相反意見,包括所謂「雙峰模式」。不過,歸根究柢,誰管?點管?並非問題核心,迷債事件的出現,最重要是賣的人不知自己賣甚麼,買的人亦不知自己買甚麼。立法會將於農曆新年後,對「迷債」進行特別調查,到時能否為「迷債」受害者還一個公道呢?
Uncle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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