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警拒披露《通例》章節標題 申訴專員裁定投訴成立

蘋果日報 2020/06/01 16:38

申訴專員警察通例抗暴之戰

【新增申訴專員回應】
警方近年多次以涉及行動細節為由,拒絕公開整份《警察通例》條文,令社會難以監察警隊行為。網媒《眾新聞》早前透過《公開資料守則》,要求警方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節的標題,同遭警方拒絕。《眾新聞》記者隨後向申訴專員投訴,近日獲告之投訴成立;申訴專員指,《警察通例》的標題只籠統交代相關章節的主題,未包含任何具體內容,形容警方稱公開內容會損害調查、逮捕、檢控和維持公眾秩序等說法是「實屬牽強」,建議警方重新按《守則》考慮記者索取資料的要求。

根據《眾新聞》報道,該媒體記者於去年6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要求警方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節的標題。警方先後稱有關資料可在警務處網站瀏覽,又引用《守則》條文,稱會損害調查、逮捕、檢控和維持公眾秩序等理由拒絕披露。記者隨後於8月向申訴專員投訴,申訴專員至上月13日回覆,裁定投訴成立。

報道引述申訴專員報告,當中警方稱《眾新聞》記者雖要求查閱《通例》的章節標題,惟章節的標題與內容「有緊密關連」,不宜分開處理;披露標題亦「有可能引發意圖干犯某類罪行的人士設法取得與該類罪行有關的章節之內容,從而找出針對性的方法去逃避警方的偵查和執法。」

惟申訴專員報告透露,警方因應調查向公署提供《通例》所有章節標題。公署認為標題僅籠統交代相關章節的主題,未有包含任何具體內容,不會導致警方所述情況,形容警方說法「實屬牽強」,並建議警方重新按《守則》,考慮記者索取資料的要求。

報道稱,《眾新聞》記者接獲申訴專員裁決後,再要求警方提供《通例》所有章節標題,警方於上周三(5月27日)稱正就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內容進行內部檢視,未提及預計完成時間。

現時警方在其官方網站,僅披露37個章節的標題,以及有關章節部份條文;備受外界關注的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官方一直未有對外披露。在90年代中後期,警方一度在所有警署報案室放置《警察通例》,供公眾直接查閱;但在2000年,據報警方經檢討後擔心《通例》會被市民誤用或誤解,甚至可能阻礙或妨礙警隊有效率地執行職務,故陸續停止展示。
申訴專員:保密條款所限 不能透露個案內容
申訴專員公署回覆《蘋果》查詢稱,一般在個案報告完成後,會定期向有關部門跟進建議的落實情況,但受《申訴專員條例》的保密條款所限,公署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個案的內容,亦不會就投訴個案作任何引伸評論或補充。

至於署方過往有否接獲涉《警察通例》的投訴,公署稱沒有就有關投訴作數字統計。

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時,僅指有關查閱《警察通例》所有章節標題的投訴事宜,現正檢視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未再交代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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