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少數族裔少女常遭性別暴力不願求助 言語文化妨礙舉報
少數族裔性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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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連有運動員遭受教練性侵或性擾騷,令社會再度關注性暴力問題,但家暴、強迫婚姻等同樣屬於「性別暴力」。輔導機構「風雨蘭」與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發表研究報告,指出「性別暴力」在本地少數族裔少女組群中經常發生,惟逾40%受訪者不願求助。
研究員去年以問卷形式,成功訪問了139名年齡介乎14至18歲來自印度、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的女學生,當中有70%受訪者在港土生土長,了解她們對「性別暴力」的觀念、過往經驗和求助模式。結果發現,44.1%受訪少女稱即使遇上性別暴力都不會求助,當中一半人解釋是因害怕事件曝光後自己反而會被指責,對形象有負面影響;37.9%則怕影響家庭聲譽,亦有36.2%人稱不願破壞與施暴者的關係。
有46.2%受訪者稱曾遇過有人向她提出性要求;38.8%人則在未經同意下被人觸摸身體,當中14.1%更被家人選定結婚對象。調查指出,施暴者62.9%為陌生人,熟人如朋友和同學分別佔40.2%和29.9%,老師和父母亦有10.3%和4.1%。調查亦發現性別暴力最常發生在公眾地方,街上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個案分別有57.7%和39.2%,但家中發生的情況亦有22.7%。
研究又以訪談形式訪問了12名少數族裔少女,首席研究員碧樺依指,因少數族裔圈子細,受害人往往害怕舉報施暴者會遭報復。另外,受電影對香港警察形象塑造影響,南亞裔女士普遍傾向信任警方,「想求助就會去報警」,但求助過程往往因語言和文化差異,「警察未必聽得明佢哋講咩」。參與研究的理工大學退休教授陳錦華分析,在少數族裔族群中難講「me too」指證性罪行,背後原本主要是事主舉報後未有一套完整系統幫助她們伸訴。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稱去年至今的新求助個案當中,有10%人為少數族裔人士,建議政府應向教師、社工、警察提供專業訓練。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就指,連運動員呂麗瑤挺身而出公開自己被性侵的經歷後,社會上仍然有人指責她不報警,更惶論少數族裔少女擔心自己處境而不敢求助。她指出,警方應保護性別暴力受害人不再受二次傷害,「起碼叫個女警幫佢落口供」。